| 問題摘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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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問題1: 怎樣申請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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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答1: 只須填妥申請表格,附上一份簡述活動內容的計劃書,於限期前寄回「寰宇希望」即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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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問題2: 誰有資格參加此計劃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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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答2: 參加者需為現職的中學老師或參與中學生或青年服務的社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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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問題3: 獲獎計劃活動經費安排及條件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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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答3: 獲獎計劃的活動經費,將於2010年11月嘉許禮上領取活動經費支票。活動完成後,得獎者需於一個月內提交活動報告。在財務報告中,需列出開支項目及需要提交單據。餘款以支票方式退回『寰宇希望有限公司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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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問題4: 活動經費是否設有任何限額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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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答4: 每項成功獲獎的活動,經費均不可超過港幣13,5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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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問題5: 利用餘暇推動此計劃的教師或社工,可否獲得現金獎勵或報酬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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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答5: 我們認為教師或社工因推行此計劃,而獲得現金獎勵或報酬,是不適當的。我們鼓勵學校或機構,在計劃開展期間,適當地減低參加者日常的工作量,以便更集中精力推行計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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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問題6: 參加者資料及計劃的內容是否會獲得保密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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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答6: 對於未能入選的計劃,參加者資料及計劃的內容不會對外公開。倘為入選的計劃,我們會向教育和社會服務界別推廣,供有興趣該等計劃的人仕參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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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問題7: 會否接納一項正在展開或曾經推行的計劃?計劃書是否必須為創新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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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答7: 為鼓勵老師或社工踴躍參加此計劃,評審團對計劃的創新內容抱較寬鬆的態度。參加計劃不必一定為原創計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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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問題8: 每間學校或機構可遞交多少份申請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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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答8: 每間學校或機構可遞交超過一份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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